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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贝斯(1 / 2)

短信发出去后,早上的排练也就正式开始了。

也许很多人并不了解一个摇滚乐队是如何排练的,在他们看来,排练和演出差不多,无外乎就是歌手配合着乐手一遍又一遍的演唱某一首歌曲罢了。

然而实际上,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就一支摇滚乐队来说,排练,最重要的,其实是练默契。

甚至可以说除了贝斯之外,主唱以及主音吉他,向来都是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只要团队中成员的乐感好,鼓手都可以用鼓机来代替。

没错,一支摇滚乐队的灵魂,就是贝斯。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玩过音乐的人都知道,贝斯便是音乐的皮肉,没有贝斯的乐队,就像骨瘦如柴的女人,有了贝斯的乐队,就像珠圆玉润的女神。

甚至说的直白点,贝斯如果不在,那基本上也就没有排练的必要了,哪怕你把吉他的低音扭到最大,依然起不到丝毫的作用。

肆人乐队的贝斯手是张耀邦,现在这家伙去英吉利北方音乐学院进修了,而空气摇摆乐队的贝斯手则是白瑶的二伯父,一个年龄接近六十岁的老人,这也是他目前所认识的年龄最大的贝斯手。

说实话,沈熠然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一支靠红白喜事谋生的乐队中会有贝斯手,而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贝斯手的技术甚至还相当纯熟。

关于这个问题他曾问过白瑶,不过对方显然也不是很清楚。

时间在节奏与旋律的磨合中一点点的流逝,两小时后,早上的排练终于告一段落了。

见沈熠然收起吉他,一直在四周苦苦等候的记者两眼放光的围了过来,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大家都不要急,先等我把东西收拾好。”

嘴里一边说着一边拉上了吉他包的拉链,接着转过身,安抚了一下有些躁动的记者道:

“好了,有什么问题,我们按照顺序,一个一个的来,为了公平起见,每一家媒体,我会回答一个问题。”

说完,沈熠然盘腿坐在了香樟树下的草地上。

“沈先生,您好,我是李响,这是我的记者证。”

第一个抢先发问的是汉国最大的新闻平台搜趣娱乐旗下的记者,只见这个带着眼镜,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一手拿着录音趣÷阁,一手将记者证给递了过来。

没有去看李响的记者证,在沈熠然看来,自己说了那句凭记者证提问之后,狗仔差不多应该都已经走完了,毕竟,谁都不愿意把时间花在毫无意义的等待上。

见沈熠然只是瞥了眼自己,并没有查看记者证,李响瞬间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也不在考虑,直接开口提问道:

“沈先生,对于网络上曝光您是肆人乐队主唱身份这一事件,您是怎么看待的?”

听到这第一个问题,沈熠然摇了摇头,笑着回答道:

“肆人乐队已经解散了,而且他们队长曾说过,永远不要相信承认乐队身份的人,所以,对于这一事件的看法,我选择相信他们队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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