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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重口味(1 / 2)

第二百四十八章 重口味

话说慈善拍卖会终于开始了,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那些原本围着易飞扬的人也散了开去。作为目标人物,或者说风头人物的易飞扬,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

这边,伊万卡-特普朗早已卡被自己的一帮好友拉出去玩了,毕竟是富家千金,交友广泛,那些女孩子们熬不住这种慈善晚会的无趣和寂寞,约好了一起出去嗨皮。

原本伊万卡的性子是不太喜欢这种交际应酬的,这也和同样出身富豪的帕尔斯-希尔顿不同,奈何自己新片正准备上映,伊万卡有意让这些朋友帮忙捧场,因此对方约会自己就不能失礼了。实际上,在上流社会这种形式很普通,就是你给我面子,日后我也会给你面子。

伊万卡这么一走,易飞扬身边就只剩下梅丽尔和海瑟薇两人了。海瑟薇无所谓,只要能够呆在易飞扬身边就心满意足,至于梅丽尔,刚才易飞扬在美国政界大佬面前指点江山的情景她早就看见了,因此对于易飞扬,她更有了“加强关系”的心意。

拍卖会开始,威尔-史密斯夫妇已经找到座位坐下了,易飞扬和海瑟薇都凑了上去。梅丽尔眼角隐有笑意的望着易飞扬和海瑟薇:“今天可有件好东西要拍卖,如果亲爱的易你买下来送给安妮,我相信她一定会很喜欢!”

易飞扬讪笑不止,瞥了一眼旁边的海瑟薇,问:“哦是吗?是什么东西那么好?如果可以的话,我拍下来到时候送给你也一样!”

“呵呵,你这是在追求我吗,亲爱的易?要知道,我可是轻易不接受男人礼物的。”梅丽尔轻轻掩口开玩笑道,“不过我还是可以告诉你,那是一只女式手包,其实也不怎么贵重,只不过著名影星嘉宝曾经用过……物以人贵。大约需要几万美金,我猜你肯定舍不得出钱买,对不对?抠门老板!”

易飞扬大感尴尬,所谓的抠门老板就是圈里给他的另一个绰号,是指他为人十分抠门,连职员上厕所用多少张纸都斤斤计较,可实际上这些规定都是死胖子高家宝制定的,跟易飞扬本人无关。

不过易飞扬跟梅丽尔开玩笑可不是一次两次了,驾轻就熟的调笑:“你也太小看我了,亲爱的梅丽尔。我虽然有时候很抠门。有时候却又很大方。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海瑟薇。或者问问伊万卡她们也行,我真金不怕火炼……”

听易飞扬说得有趣,海瑟薇忍不住偷笑着望了易飞扬一眼,这一切当然逃不过梅丽尔的法眼。实际上易飞扬和海瑟薇的暧昧关系,梅丽尔早有察觉,对于伊万卡,梅丽尔感叹她是遇到了对手。这个海瑟薇表面看起来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都不及伊万卡来的高贵,可是有一样是伊万卡比不过海瑟薇的,那就是温柔!

温柔的女孩子最讨男人喜欢,很明显伊万卡不属于这种类型。在梅丽尔看来,伊万卡和帕尔斯一样,都属于女强人型。只不过帕尔斯-希尔顿里外都很强势,而伊万卡则是外柔内刚。

因此在梅丽尔看来,对于男人的吸引方面,海瑟薇更占有优势。

“可怜的伊万卡,她或许还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强劲的对手。”作为过来人。梅丽尔已经把男女感情的事儿看开了,因此对于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她权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看伊万卡和海瑟薇谁和易飞扬更有缘分了……

“可惜啊,自己老了一些,要不然也可能会是一个强劲的对手,中国易,真的是个不错的好男人。”

就在梅丽尔遐思的时候,台上的拍卖已经开始了。当下易飞扬等人便不再说笑,而是认真欣赏起拍卖来了。

其实这次慈善拍卖的物品都很杂,什么东西都有。从古董到时装,从珠宝到手表都有。易飞扬大致的翻看了一下介绍资料,这才把目光聚焦在一幅法国画家创作的油画,以及梅丽尔指的那只女式坤包上面。

易飞扬之所以关注那幅油画,是因为易飞扬知道希拉里很喜欢这种东西,上次去白宫就餐,就见她们的客房内挂有这样的装饰品,另外,小道消息,希拉里年轻的时候曾经梦想当一名画家,可惜最后却投入了政界,艺术与政治,两个不鸟系的东西全部被她给遇上了,也算是孽障。

易飞扬准备拍下这幅油画,纯粹是打着投桃报李的心情,毕竟人家第一夫人帮了自己不少忙,自己多少也要表示一下这才说得过去。

不过像这种事儿易飞扬知道不方便自己出手,如果自己直接拍下再送给希拉里,就搞的人所皆知了,美国还是反对和受贿的,这会留下把柄。因此易飞扬就悄悄向梅丽尔过头去,指着两件物品说:“亲爱的梅丽尔,帮帮忙好吗?你帮我拍这幅油画下来,我亲自拿下那只坤包!”

梅丽尔虽然不明白易飞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过只是举手之劳,她还是呵呵笑着点了点头。那幅法国画家的油画拍得很顺利,只花了十一万便拿了下来。随后梅丽尔顺便拿下了一件珠宝,大约是自己喜欢,毕竟对于珠宝钻石这类东西,任何女人都没有免疫力。

终于轮到了那只坤包,底价只是一万五,却相当于一部分美国市民一个月的收入了。不过这只坤包毕竟是大明星嘉宝曾经用过的,因此很受女性们的青睐,只是三轮下来便翻了两倍。

到了第四轮喊价时,易飞扬心想是时候了,正欲开口喊价,却听得身后不远传来一个喊声:“五万!”

易飞扬不禁微微一怔,和海瑟薇同时扭头望了过去,赫然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白人家伙,金黄色的短发,打扮利落帅气,穿着打扮极是有品位,想来该是一个富家子弟。那家伙见海瑟薇看着自己,不禁冲这边微微一笑。

易飞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情形看上去似乎是来了一个情敌的样子。海瑟薇见了易飞扬的表情,忍不住偷偷一笑:“那是我的一个影迷。名字叫莫尔斯,他很热情,是的,甚至从洛杉矶追到了纽约来。”

从洛杉矶追到纽约?

痴心一片么?!

考,情敌!绝对是情敌!

易飞扬虽然知道一些粉丝和影迷对于自己喜欢的明星很疯狂,比如前世一些喜欢韩剧明星的少女,就疯狂地从天朝跑到韩国去给自己喜欢的明星助威,还有一些富婆甚至联合起来包机来探望自己的偶像,可以说那些影迷和粉丝们的举动,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这里是美国。美国也有追星族。而他们的疯狂程度也不亚于前世的天朝小妹妹们。

眼前这个打扮的时尚帅气白人男子莫尔斯,无疑,就是海瑟薇的忠实影迷,并且是那种有钱又有时间的影迷。要不然也不能大老远跟在屁股后面来给海瑟薇捧场,更不可能受邀参加这样高规模的慈善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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