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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七章 井底之蛙(1 / 2)

白胜的确是世上最令李娃头疼的男人,没有之一。

李娃最头疼的就是白胜的机变百出,曾几何时,她武功高出白胜甚多,却拿白胜没有任何办法,不仅没有办法,而且反败于他,待到后来两人武功差不多,甚至白胜的武功超过了她之后,她就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了。

她一度很想跪在白胜的脚下臣服于他,甚至可以做他的女仆,但是白胜根本看不上她,始终与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即使她使出浑身解数色诱都不管用。

没办法,谁让白胜那些妻妾各个美过天仙呢?白胜的妻妾她认识的不少,确确实实,没有一个比她长得差的,不仅不差,而且还能胜过她些许。

但是如今就不一样了,如今她在得遇奇缘之后,已是今非昔比,她觉得凭借自己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与白胜再打一次。

李娃是谁?李娃不是别人,正是西夏公主李若兰。

早在十七年前,在万山荒谷那一场大战之后,她亲眼目睹了白胜的神威,又幸而利用白胜许下的承诺得以保住一命,在木婉清、钟灵等人的帮助下跟随段正严一行人返回了大理国。

那时候他原本已经心灰意冷,只想在段正严几位夫人的庇护下生出腹中胎儿,再调教孩子长大。便即了此残生。

但是当她生下那孩子之后,几年光阴过去,就发现这孩子长得浓眉大眼一脸憨相,没有半点林灵素的仙风道骨,更没有白钦的俊逸清秀,咋看都是武松的种。

再想传授儿子武功之时,却发现这孩子天资极差,心性很是鲁钝,这样的孩子能成什么气候?

她越看越不顺眼,越看越觉心烦,就有了遗弃这孩子的想法。她一向是个果决的女人,这念头一经滋生便再也遏制不住,索性把孩子交给了木婉清,谎称思念故乡父母,想要回家省亲,而后离开了大理。

临走之时,她给儿子留下了一个名字叫做武三通,但是当时段正严已经给这个孩子起了一个名字,段正严好歹也是一国之君,金口玉言无可更改,于是武三通这个名字就用在了这个孩子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孙子身上。

(此段前文已有提到,详见本书第学会,那是必须要有极其高深的内力才能够。

李若兰本就是服用过天魔丹的内家高手,其一身内力在当世足以排入前十,她这身内力若是拿到明朝则至少相当于五个方证大师或者任我行那样的人物,比之那个练就了一身匪夷所思内功的石破天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说即使都不认识蝌蚪文,但既然石破天能够在石壁上看图成功,她李若兰当然也可以做到,只不过起初她根本没往这方面去想,白费了十年功夫去研究蝌蚪文的含义。

在十年之后的某天,她终于放弃了研读蝌蚪文的想法,却在决定放弃的那一瞬感受到了蝌蚪文的提示,随即体内的内力与石壁上的蝌蚪文产生了共振,而后神功初成。

练就了这门远古圣人伏羲氏留下来的万象神功,她的心顿时膨胀起来,决定给自己改一个名字,以雪昔日的不顺,她的新名字叫做李娲。

之所以起名叫李娲,是因为她产生了一个野望——想要取代女娲成为伏羲的妻子。

古往今来众所周知,伏羲和女娲既是兄妹也是夫妻,李若兰觉得兄妹通婚很是不妥,无论如何也比不上自己嫁给伏羲来得般配。

同时她也认为,既然自己得到了伏羲的传承,那就应该成为伏羲的女人,这世上的凡人已经配不上自己了,唯有嫁给伏羲这样的大神才是归宿。

然而她这一膨胀之举却恰恰应了那句俗话,即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她改名的一瞬间立即天降雷罚,将她劈了一个焦头烂额、皮开肉绽。若不是她意识到自己的名字太过狂妄立即认错求饶,她就会被那瀑布一样的雷光灭杀当场。

认错求饶,当然就不能再叫李娲了,再改一次,心有余悸的她已经低调了许多,给自己起了一个好养活的名字,李娃。

女娲岂是好惹的大神?想当初周朝取代商朝,其起因就是纣王到女娲宫进香时吟诗一首,诗文字里行间表达了对女娲的爱慕之情,因而被女娲招来三妖祸乱了他的朝纲。

同样的,李若兰想要成为伏羲的妻子,这心愿一经立下便被女娲洞察,幸亏此时李若兰已经不再摄掌西夏的朝政,否则女娲娘娘一怒之下,只怕连她的西夏也给提前灭了。

由于身体肌肤多处被雷劈毁,包括脸上的姿容也破了相,所以李娃用她从万象神功之中悟出的一门肌肉易容术给自己改头换面。

易容之下的容貌比之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后又去天山灵鹫宫走了一趟,央求姐姐李清露帮忙,佐以灵药,外敷肌肤,调理脏腑,终于将脸部相貌永久定格为易容之后的模样。

从天山下来之后,自信一身武功已是当世无敌,就四处打探白胜的消息,想要找到白胜再比一场,却是遍寻不着。她又不敢对白胜的家人施以手段,因为她知道一旦她那样做了,将来必定遭到白胜百倍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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