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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言好语好脸色(1 / 2)

之所以,让刘盛听起来这个高嗓音,有几分熟悉,又透着几分陌生,是因为,对于他的称呼太过于亲昵了。在刘盛所生活的清朝社会里,根本没有人称他为“兄弟”,都是直呼他的诨号“刘刘二愣子”。

今个儿,难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么!

负手于背后,闲庭信步于房前小径上的刘盛,扭过头去猛地一瞧,只见一个络腮胡子、古铜色面皮的中年男子,身形高大,身体健硕,着一身灰色的外袍,腰系黑色带子,向他急急地走来,连绵不绝地“咯噔”地脚步,声清晰入耳。

“难道自己看花眼了么?”刘盛呆立原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个向自己渐渐走过来的彪形大汉,扪心自问道:“这,不是一向对自己冷言冷语的伊春院的大管事李明义么,今个儿,怎么化身成一只喜鹊了,大清早的,就对自己好言好语,并且,还破天荒地称呼自己为兄弟,这还是自己从小到大头一遭听他这么叫我呢。恐怕,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相求于我吧?!”

“呦,这不是李大管事么,今天是什么风,把您老人家给吹过来了。”李明义站定到刘盛身前,还未等刘盛答话,春梅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了出来,两只纤纤玉手掐着杨柳小蛮腰,瞪着一双杏眼,没好气地道。

平时,春梅在伊春院前厅,做些恰茶倒水的活儿的时候,李明义就没少给她脸色看,她听到李明义的话语里有求于刘盛,便想趁机打压一下这个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个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赵妈妈的狗腿子,也毫不客气地还以颜色。

如果春梅以这种角度来衡量李明义的话儿,传到了也不是一盏省油灯的叶儿耳朵里,只怕一场口水仗不可避免了。不过,既然,李明义和叶儿搞的私情,鉴于赵妈妈与秦素素关系的“冷战”阶段,暂时还不能摆在明面儿上。

天真无邪的春梅,当然是不知道李明义和叶儿这档子男欢女爱的事儿,要是她口无遮拦,把李明义视为恶汉的话儿告诉于叶儿,恐怕叶儿心中再不痛快,也不便发作,只能为李明义辩驳几句罢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春梅姑娘也在哈,嘿嘿,李某我今个儿确实有件要紧的事儿,须要你刘盛哥哥帮忙啊。”李明义自觉热脸蛋碰上了冷屁股,既然有求于人,即使心里再窝火也不便计较于这点儿口舌之争的,继续脸不红,心不跳地乐呵呵道。

看着李明义一副镇定自若、毫不动怒的样子,春梅嘟着小嘴儿,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原本以为自己说的这些风凉话,可以把李明义刺激成怒发冲冠的模样,看得情况是,人家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不让她气鼓鼓的才怪呢。

立在原地,坐山观虎斗的刘盛,暗自思忖道:既然,李明义今个儿的态度极其诚恳,刘盛也不愿意就此弗了他的面子,毕竟以后,都还要在赵妈妈手底下一起共事,自己组织策划两个月后的花魁大赛少不了他这个大管事的鼎力相助。

转念又一想:再者,春梅如此地奚落他,李明义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愤怒的神色,应该强压制着火气吧。由此可以推断出,他确实有要紧的事儿相求于自己。不然,依照他以往的性格,不暴跳如雷才怪呢。万一被这个说话不知轻重的春梅给激怒了的话,就有可能会被这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像捉小鸡一样的给拎起来,还会为此伤了和气。看来,自己只好应承下来此事了。

“春梅,休得无理取闹,你先忙你的去吧,我和李大管事还有事要办。”看着气鼓鼓的春梅,刘盛赶紧把她打发了下去。

春梅也只好知趣地走开了去。现在,刘妈妈不让她再在大厅里抛头露面,吩咐她今后专心地辅佐刘盛就可以了。这句话,在刚满十六岁的春梅来说,还以为是刘妈妈认她做了女儿,不便让她再做那些端茶递水这些伺候人的活儿,哪里知道刘妈妈的别有用心呢。除了春梅和刘盛,外人都知道,刘妈妈这是在有意地撮合她们俩。怎么着,他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如若成为夫妻,也算是不枉费刘妈妈的一番苦心。

当刘盛把从赵妈妈哪儿得来的一万两银票交到刘妈妈手里的时候,刘妈妈就已经猜出花魁大赛的事儿如她祈祷的那样了,她那伊春院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就此保住了,更为让她高兴和欣慰的是,她的儿子马上就要出人头地了。此时,站在一旁的春梅,凭借她的聪慧,也瞧出了个八九不离十来。

原本赵妈妈和刘盛都说要保守的这个秘密,一转眼的功夫,竟然让好些个人知晓了。虽然,他们都没有从自己口中说出去,可以他们分别做出的一些举动,只要被有心人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洞悉这个秘密的答案。这个原本还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如今,也就成了个不是秘密的秘密了。

边往自己的房间走,边一路顺手伸手拍打着路旁半人高的花丛,嘟着樱桃小嘴,气不忿地心道:刘盛哥拿了赵妈妈预支给他的一万两银票,也就成为了在赵妈妈手下办差的人了,自然就跟李明义这个恶汉穿起了一条裤子。看来,真的如人们所言,有钱能使鬼推磨,我看呐,有钱能使磨推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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