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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RPG游戏就是人生的缩影(1 / 2)

人生啊,过的实在是很快啊。

就好像,明明不久之前,我还在和三叶小姐聊天,不久之前,我还去真

选组屯所交接了一箱超辣仙贝,现在却坐在社长室里悠闲地打着PS的游戏。

这是最近新出的游戏,名字叫做《最终幻想7》,据说是刚从红白机过渡

到PS机上的。原作就是高杉小时候花了几百万买来的那本《LOVELESS》。

“米德加尔满是鲜花,钱包里满是银子。”

见到这句话我热泪盈眶。因为这代表一段爱情的开始。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原来英雄打小怪兽的剧情还能这样发展。怀有英雄理想的人变成了怪物,被另一位英雄杀死;

没有意愿成为英雄的人却无奈成为了英雄,最终走向毁灭世界的道路;英雄为了拯救新一代的英雄,牺牲了自己;新一代的英雄却总是犹犹豫豫,错过了很多美好的事物。

“我想要成为英雄!”一阵童声响起。定睛一看,刚打开社长室门的,是晴太?几天前这孩子不是说话还不溜的吗?

“舅舅,我要成为英雄!”晴太再次大声说道。

“晴太,”我沉吟道,“好像你前几天还不会说话的吧?”

“骗……骗你的,”他说道,“你说等我能说话了就送我去‘稻场’,我以为那里是种田的。”

“切,那你现在知道‘道场’是干什么的了?”我问道。

“加兵卫叔叔刚说了,只要去‘稻场’,就能成为英雄!”小晴太大声说道。

“那好,你让你爷爷和加兵卫叔叔带你去,”我说道,“等你长大了,我会亲自去那边看你的。”

“舅舅,”小晴太迟疑道,“是不是我去了就不能回来了?”

“当然不是,”我说道,“每天晚上我会让你加兵卫叔叔去接你的,但是你必须好好练,等你7岁的时候我再送你去小学,那样你就能更快成为‘英雄’。”

切,英雄哪是那么好当的,像你这年纪的小鬼,想成为英雄的不知道有多少,但是最终都只是成了游戏世界里的“英雄”罢了,现实世界中只不过是一堆废柴而已。

“舅舅,我妈妈呢?”他问道,“爷爷说你知道她在哪。为什么她都没来看过我?”

切,又是这种“沉香救母”式的剧情吗?真麻烦,那个白头发,见不得光的老宅男可不是什么三眼怪,而是真正的“斯巴达”啊,我可没有兴趣自己一个人冲上去和他单挑,毕竟我连神威那熊孩子也打不过。

“你妈妈是一位伟大女性,嗯,总之,她被你的变态老宅男外公囚禁在家里。”我解释道,“你的变态外公是一个战斗力很强的人,总之,你在成为英雄以前都没法打败他,十个我也受不了他一拳。”

“这么厉害啊,”小晴太的眼中闪现出了火花,“那我打败了他,是不是就可以统治全世界的英雄了?”

什么玩意儿啊,你是想统治世界吧?想成为英雄,就得会耍破坏剑;想耍破坏剑,就要先得到破坏剑;想得到破坏剑,就需要拿钱买,呵呵,你认为我会掏钱给你买个门板一样大的大铁块吗?哈哈哈哈。

“所以啊,小晴太,快去练剑吧~练完了剑学物理,物理学里的光学和电学,学好了你自己造光剑去戳死你的死宅男外公。”我哄骗道。

“好,我这就找加兵卫叔叔去。”小晴太兴冲冲地跑出去。留下我一个人继续打游戏。

切,反正这种小鬼,再厉害也只是个地球人而已,随他去,看他能练到什么程度。

攻略里写“千万别练爱丽丝”,啥意思啊,我就喜欢练,怎么了?哼哼哼哼,蒂法那种穿热裤白背心还会摇X的家伙才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的就是爱丽丝这种性格开朗的类型啊!米德加尔满是鲜花,钱包里满是银子,到我这里就换成“江户满是鲜花,钱包里满是银子好了”!

“社长,”一个年轻员工走进来说道,“桥屋的老板想请您过去一趟,他们的车已经在楼下了。”

切,桥屋是什么玩意儿,造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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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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