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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高歌一曲(1 / 2)

鸡鸣初响,拂晓时分。

罗士信伸着懒腰,打了个哈欠,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跃起,活动了下僵硬的身体,突然道:“谁在外面?”

“是我是我!”郑丽琬清脆的声音从外头响起。

“砰!”门让一脚踢开,小丫头双手端着一盆水没头没脑的闯了进来,将水盆摆在桌上,正想说话却见罗士信赤(露)着膀子,穿着裤衩,秀健美似的双手高举,扭着腰身,脸登时红的像熟透了苹果,忙用双手捂着脸蛋,羞叫道:“你,你这人怎么这样,衣服也不穿。”

罗士信一脸无辜,“大热天的谁睡觉穿衣服,又不是在外头,少见多怪!”

郑丽琬放下了遮眼的双手,眼睛瞪得大大的,不服气道:“谁少见多怪了,水打来了,洗漱吧!”

小丫头也是好强的人,不再遮掩,眼神儿管不住的飘呀飘,看着那健美的肌肉,小心脏跳了跳,忍不住心道:“还挺好看的。”

罗士信反而让她看的不自在,披上了衣服,道:“这事我自己来就行了,你还是休息去吧!”

“不干!”郑丽琬摇头晃脑的:“我郑丽琬才不平白无故的受你便宜占你好处,说给你当丫鬟就给你当丫鬟,说帮你出主意就给你出主意。”她说的理直气壮的,心底却是再想:“受了我的好处,看你还有脸把我赶出去不。”

罗士信有些无奈,对于这类人,打不得骂不得,那就随她吧,取过毛巾,梳洗起来。

郑丽琬才智过人,却难脱少女心信,见罗士信默认,嘚瑟的哼起了小曲。

郑丽琬声音本就好听,哼起歌来,便如百灵鸟的叫声一样悦耳动人。

“想不到你也会唱歌,还挺好听的。”罗士信突然来了兴趣,这每个人都有喜好与长处。对于历史上的罗士信来说,他的喜好是功夫长处就是万夫莫敌的神勇,而对于穿越前的罗士信他的喜好却是唱歌,朋友圈里出了名的麦霸,上到李娜的《青藏高原》阿信的《死了都要爱》的高亢,下到情歌王子张信哲的细腻他都能唱,而且唱的相当不错。

郑丽琬自得道:“本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哼两句算什么。有我这样的全能的丫鬟,你还嫌这嫌那的,真不知好歹。”

罗士信白眼道:“一个好丫鬟,不会跟家主顶嘴,所以就算是丫鬟,你也是这个。”他伸出的小拇指,在郑丽琬眼中晃了晃,手一挥道:“把水撤了,小丫头!”

老虎不发威,真当他罗士信是病猫了!

罗士信发现女人真是惯不得宠不得,一惯一宠,上屋揭瓦。起初还觉得郑丽琬很可能是未来媳妇,对她宽容一点,结果这丫的打蛇棍上,嘚瑟的不行,都要反客为主了。不好好调(教)(调)教指不定将来跟崔氏一样,让他跪搓衣板了。

郑丽琬气得横眉竖眼,眼珠子一转,却也忍了下来,端起脸盆走了出去,小脚儿重重的踩着地板来发泄心中的怒火。

罗士信心情愉悦,哼起了好日子来。

唐朝的小曲曲调明显不如后世的有条理重旋律,罗士信这一开口,便把郑丽琬随口哼的比下去了。

郑丽琬怔了半响,终于明白那个“也”的含义了,眼中透露着感兴趣的神情,想着怎么让罗士信给她唱个听听,将琐事打理好,小脑袋转呀转。

主意还没有想出来,耳中却听得高亢嘹亮的歌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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