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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由来(1 / 2)

所以因此,宋朝沿边各州军及安抚司都具有招募、派遣间谍的职责。

但由于间谍活动的保密性,其具体的组织与活动情况并未记录在案,我们很少得知。

不过通过对史料的分析整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窥探到一些宋朝间谍情报活动情况,关于这方面的零星记载频频见于史料。

像是间谍的招募。

宋朝沿边州军及安抚司招募间谍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史料真的太过的稀少了,所以我们只好从材料相对详细的河北缘边安抚司入手。

河北缘边安抚司设于雄州。

北宋沿界河的极边州军,包括保州、霸州、沧州、广信军、安肃军、信安军,定州、真定府的部分城寨等,都属于河北缘边安抚司的管辖范围。

在宋辽缘边间谍战中,河北缘边安抚司是宋方的间谍主管机构,负责间谍的招募与派遣。

河北缘边安抚司招募间谍的人数。

根据史料记载:“广信、顺安军各四人,雄州、北平军各三人,霸州七人,保州、安肃军各六人。”

各州军的名额人数不一,雄州的名额最少,霸州最多。

大概是因为霸州离边界较近的缘故。

河北缘边安抚司招募间谍的范围。

候选间谍主要从三类人中选出:一是河北缘边安抚司中的使臣职员。

这类人在安抚司中工作,对宋辽双方的情况都有一定的了解,刺探情报时会有极强的针对性。

二是雄霸州、安肃广信军四榷场牙人。

这类人专门从事与北来商人打交道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于北客处鉤致边情”。

三是当地百姓或土著。

他们长期居住在边境,熟知宋辽双方的沿边地理情况、风土人情。

河北缘边安抚司招募间谍的条件。

《孙子·用间》篇中明确提出了间谍的选拔标准“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明君贤将只有启用智慧超群的人作间谍,才能取得成功。

聪明是成为间谍的必备条件。

故河北缘边安抚司招募的间谍必须符合“有心力,谙识敌情”等条件。

根据文章最后间谍图表(宋→辽)的显示,有史料记载的河北缘边安抚司所派出间谍,如张文质、李秀、杜清、梁济世等都是潜伏间谍。

对于一个长期潜伏在辽国的间谍来说,随时都会有因身份暴露而丧命的危险。

拥有足够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是他们得以长期在辽国潜伏的前提。

可见,河北缘边安抚司当初招募间谍的条件,至少是潜伏间谍的条件,应该是极为苛刻的。

二、间谍的任务

宋朝对间谍的要求很高,这主要表现在间谍的任务上。

单纯以刺探情报这项任务而言,间谍的一般要求是“探首领所在?任将相何人?山前山后人哀乐如何?诸国臣与不臣?并训练点集兵马,造作奸谋,年岁丰凶,转移粮草,凡于大事,即许申报。”

在战争期间或是戒备时期则有更为具体的要求“探问敌中任事主兵人姓名、材能、性识、所管兵数、武艺强弱、屯泊处所、城垒大小、粮食多少及出兵道路”。

宋朝间谍还特别注重搜集一些具有战略性的情报,这也是宋朝外交间谍的主要任务之一,如:

开宝六年(973年),卢多逊以江南生辰国信使的身份出使南唐,以“朝廷重修天下图经,史馆独缺江东诸州”为名,骗取了南唐的军事地理情报,“于是江南十九州之形势,屯戌远近,户口多寡,多逊尽得之。”

不仅如此,卢多逊回朝后“即言江南衰弱可取状”。

宋球使高丽,密访其山川形势、风俗好尚。

大观中,张叔夜使辽,还,图其山川、城郭、服器、仪范为五篇,上之。

除搜集情报外,朝廷或沿边州军还会根据具体情况临时派遣间谍去执行特定的任务,如:下毒。

顺昌之战,刘琦就曾派遣间谍在顺昌城外的颖河上流及草中下毒,断绝了金军的水源。

以及传话,宋太祖赵匡胤就一度依靠谍者与北汉主对话,传达了宋太祖在北汉刘钧在位时不会攻打北汉的信息。

还有就是招抚,像绍兴七年(1137年),金人废除了伪齐刘豫政权,为了争取原伪齐势力,赵鼎派遣间谍前去招河南守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寿、毫、陈、蔡之间,往往举城或率部曲来归,得精兵万余,马数千”。

当然少不了放火,比如景德元年(1004年),令河北、河东、陕西缘边州军仓、场谨火禁,备戎谍也。

这则史料虽说明了辽国间谍的放火任务,但作为对立方的宋朝间谍肯定也会接到同样的任务。

火都放了,当然有刺杀了,如曹玮曾遣间谍刺杀宗哥大首领甘遵。

以及情报的甄别。

宋朝政府对于间谍反馈回的信息持谨慎态度。

克劳塞维茨指出:“战争中得到的情报,很大一部分是相互矛盾的,更多的是假的,绝大部分是相当不确实的。”

因此,对于各方面的信息情报,一定要全面分析,仔细推敲,慎重选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宋朝在情报审核方面还是非常谨慎的,宋哲宗就告诫沿边诸路帅臣,对于获取的情报一定要“精加採探,务在得实”。

宋朝间谍活动频繁,相应所获取的信息也极为繁多,如何从众多的信息当中提取真实有利的部分成为情报搜集者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这就决定了宋朝边臣的职责除了利用间谍获取敌方的信息,还要善于从已知的情报中甄别真假验证其虚实。

雍熙四年(987年)九月,雄、霸等州皆相告以敌将犯边,急设备。

宁边军数日间连受八十余牒,知军柳开独不信,贻书郭受义陈五事,言敌必不至,既而果谍者之妄。

天圣年间(1023~1031年),折惟忠知府州,一次“契丹与夏人会兵境上,声言嫁娶,惟忠觇得其实,率麾下往备之,尝戒士卒毋轻动”。后果无事。

明道元年(1032年),辽国改元重熙。

边吏言谍知契丹将大入寇,辅臣争言择帅备边之策,参知政事薛奎独曰:“先帝与契丹约和,岁遗甚厚,必不轻背约。”已而皆如奎所料。

更多的情况是采取双保险,用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情报相印证来辨别情报的虚实,如:

熙宁五年(1072年),诏:“北界多不循旧规,近颇生事,虑别蓄奸谋,可指挥河北、河东厚以钱帛募人深入刺候动静以闻。”

熙宁七年(1074年),河东谍知北界点集军甚急。

可令雄、定州并河北缘边安抚司经略安抚司,厚以钱物体问敌中动静以闻。

熙宁九年(1076年),契丹赈济两属户,宋方为了知道其目的何在,令探事人就此事“钩测其端以闻”。

元祐元年(1086年),枢密院言:“诸路探报夏国主秉常身死立嗣事不同,合行封册,要知的实。”

诏令赵禼选募信实之人,厚与金帛,各令深入西界,採探立何人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国事,审问的确以闻。

其探人如有据,当议酌赏。

至于间谍的奖惩的话,的确,在宋朝当间谍是有奖励措施的。

因为间谍情报活动一种高危险的职业活动,为了完成任务,间谍往往会以生命为赌注。

特殊的职业性质决定了这也必将是一项高回报、高收入的工作。

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夫践不测之戎,入万死之地,觇伺微密,探索机会,非有重赂厚赏,孰肯自效乎?”

因此,《孙子·用间》篇云:“赏莫厚于间。”

首先当然是物质奖赏了。

给与重金是最常见的一种奖励形式。

既然重赏,那么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用于奖赏有功的间谍。

这份资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赋税,据史料记载:“太祖时,以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捍北虏,与兵三千而已。然其齐州赋税最多,乃以为齐州防御使,悉与一州之赋,俾之养士。”

二是官库,王安石曾说:“雄州有官库,专给用间。”

三是度僧牒,熙宁七年(1074年),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

四是回易,熙宁八年(1075年),河北缘边安抚副使沈披乞钱五万缗收息酬觇事人,诏赐万缗。

元丰元年(1078年),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以本司回易库抚养士卒等本钱别置库,不得杂公使钱,从经略司变易,止充抚养士卒及赏觇事人。

五是朝廷特别支出,元丰四年(1081年)为了加强沿边的情报工作,宋神宗专门令三司拨银千两、金百两给知雄州刘舜卿用于间谍支出。

政府对间谍的奖赏标准是,人给钱三千。

如政府官派间谍“缘边州军主管刺事人……人给钱三千”。

普通百姓将外来间谍“用心缉捕勘鞫得实,支赏钱三千贯”。

北界探事百姓因编造假情报骗取政府三千赏钱而被斩。

可见宋朝政府的惯例是每条情报三千。

如果有特大功劳,政府也会以授予官职作为间谍的奖赏。

当然,除了物资的奖赏外,有功的间谍往往都可以获得加官进爵的机会,这比纯粹的物资奖赏更加吸引人。

在宋朝,间谍因任务完成而加官进爵的事例不少。

皇祐二年(1050年),河北人张用为奉职,张显、王昇并为三班差使殿侍。

原因是,河北沿边安抚司言用等各捕得两地供输人冯均,常往来边郡探事,以报契丹。

熙宁八年(1075年),治平寨蕃部阿克节探报西界人骑烧劫投汉蕃部有实,诏补阿克节为本族副兵马使,仍赐绢二十匹。

元祐元年(1086年),泾原经略司言西界蕃部哩博晋巴投报西界贼点集得实。诏:哩博晋巴与都虞候,仍于近里族分住坐。

绍兴五年(1135年),登州文学吴敦礼特许参选,敦礼以布衣为沿海制置使郭仲荀遣往高丽,伺敌中事,得其报以归,故录之。

同时,对于那些因身份暴露而不得不逃归宋朝的间谍,宋朝政府不仅会给与他们一定的官职,而且通常会将他们安置在远离北部边界的江南,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皇祐元年(1049年),定州路安抚使韩琦言:“边人严政者,尝使刺事契丹,今其家忽为契丹捕去,必尽遭屠害。乞补政为三班差使殿侍。”从之。

至和元年(1054年),补易州民李秀为三班差使殿侍。

始,秀为雄州刺事,有边民遁入契丹以告秀,秀畏罪乃求归,特补之。

嘉祐五年(1060年),知雄州言:“幽州人杜清自来与雄州探刺事宜。今事觉挈家来归,请补外州一教练使,给良田数顷,仍以月奉赡之。”从之。

元丰元年(1078年),定州路安抚司言:“北界人于惟孝因传达边界事,为北人收捕甚急,今乞归明。望朝廷悯其累报北事,及尝告捕北界刺事人李景等,特推恩。”

诏于惟孝与三班差使,充江南指使。

元丰二年(1079年),录北界归明人武备为下班殿侍、江南东路指使。备尝为边臣伺敌中动静,事泄,惧罪来归,故录之。

同年十二月丙辰,录北界人翟公瑾为三班借职,差江南指使。以定州路安抚司言,公瑾屡泄契丹事,惧祸,挈妻子来归故也。

元丰七年(1084年),雄州主管觇事人马杰探报北界事有验。诏与三班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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