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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有趣的做官制度(1 / 2)

以上就是古代科举中的文举和武举了,算是古代做官的主要途径,也是正途,但并不是唯一。

因为除此之外,古代还有其他做官的途径,比如你要是有钱的话,还可以花钱买官。

不错,就是花钱买官,不过可能花钱买官不太好听,所以就叫“捐纳”。

但其本质就是买官卖官,

捐纳,又叫赀选、开纳,有时也称捐输、捐例,即人们所说的卖官鬻爵。它通常由政府条订事例,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成为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

可以说捐纳的开办由来已久,早在秦汉时就已出现。

据史书记载,秦汉两代,每逢军兴、河工或灾荒,统治者每多举卖官爵,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公元前243年,因蝗灾,秦始皇嬴政下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注:《史记·秦始皇本纪》)。

西汉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纳粟边陲,可得上造、五大夫等爵位。汉武帝时,令“吏得入谷补官”,“令民得入粟补吏。”(注:《汉书·食货志》。)

东汉末年,汉灵帝为了积财,“聚为私钱”,大举卖官,上自三公,下至羽林郎,均可以钱购买,公、卿、吏各有定例。

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干戈,军饷奇绌,各朝无不“鬻官为市”;待天下甫定,新朝甫立,又因仓廪虚罄,率行开捐。

以后的历代封建政权也无不开办捐例。

这其中自然包括清朝,而且是大行其道,娟官的人多不胜数,这也是造成清朝积弊而亡的原因,之一。

因为之前说了,在清朝你想要做官,主要就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正途,就正常正当的途径,是科举考试。

那就是努力读书,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先考秀才,完了再考举人,举人完了再参加会试,取得贡士的资格。

完了再参加殿试,取得进士的资格,进士以后就可以分派官职,派到县里面就可以做七品知县,考中进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官做,这是正途。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个正途是很难的,道光之后中国已经有四万万人了,也就是四亿人,每三年才考一次,一次就取三百来人,平均一年取一百人,清朝268年总共就取了26846个人,平均一年101个人都不到,堪称那个时候的创造101,就可想而知竞争有多激烈。

于是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呢?就只能另想它法了

于是百姓们有需要,朝廷也有缺钱花,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另一条途径。

这就是捐纳,也就是花钱买官,不过属于异途,有许多限制。

可即便如此,捐纳制度在清朝依旧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

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当然还有其他途径,不过因为时间篇幅关系就不在这一一说明了。

大家只需要知道,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百分之六十,也就是百分之六十的官是捐纳买来的,剩余百分之四十的官才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清朝捐纳制度也说一说。

前面就已经说过了,我们中国出现捐纳制度早在秦朝就有了。

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

秦朝统一了天下,开始让百姓纳粮食、赐以爵,就是用粮食来买官爵。

到了汉朝,也还有捐纳,汉武帝曾经下令,可以卖武功爵,史书记载八个字:叫做“盐铁富贾,相率而至”,就是史书记载,汉朝的卖官,西汉的捐纳,盐铁富贾,相率而至。

当时的盐、铁是专营的,有钱的人相率,纷纷来买官爵。

大家都知道很有名一个文人叫司马相如,史书记载说四个字,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也就是花了钱买了郎。

汉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

那么为什么要捐纳呢,是因为清朝的钱,收支是有定数的,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固定的。

因为地,它是固定的,不会一块地长成两块地,人丁的话,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

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但局势不是定数啊,说变就变,碰到特殊情况打仗,或是黄河决口,或是大的灾荒,那没钱怎么来呀,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捐纳。

关于清朝的捐纳,可以在这给大家简单是讲几个问题:

第一,清朝捐纳制度的特点,

作者菌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统一管理,数了一下,大概有五个统一。

第一、统一捐项,哪些可以开捐,哪些不可以开捐,它是有规定的,五项可以开捐,军需,打仗需要;河工,河决口了,治河。

三、赈灾,闹大的灾荒了。

四、营田开荒,开垦。

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这五项可以捐纳,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

第二,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答案是由户部捐纳局主管。

三,统一入库。

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

第四,统一政策。

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说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干部的,管官员的,不能捐。

礼部的官不能捐,礼部是管教育,管科举考试,不能捐。

就京官来说,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员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些不能捐,道员、知府、知县以下可以捐,统一政策。

第五,统一资证。

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就是资格的审查要统一,这是清朝捐纳制度第一个特点,统一管理。

第二个特点,就是明码标价。

什么官,多少钱,它是有规定的。

咱们可以以乾隆三十九年为例,它价钱很复杂,我就挑了几个主要的,京官就选郎中、主事,地方道员、知府、知县,道员、知府、知县有价钱,在这可以把这个价钱说一下大伙听一听,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

当时郎中是五品官,价值银9600两,主事六品官银4620两,道员四品官银16400两,知府四品官银13300两。

同知就是五品,银6820两,知县七品银4620两,县丞就是副县八品,银980两,这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它这个价格是有变动的,到后来价钱就落了,为什么落了,回头再说。

我们再看看到光绪晚期,到光绪二十六年的价钱,郎中2073两,主事1728两,道员4723两,知府3830两,同知1474两,知县999两,县丞210两,这知县由4600两,降到900多两,这是为什么呢?

官越捐越多,价钱越来越低,一会儿再回答这个问题,这是第二个特点,就是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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