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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1 / 2)

他们的人看来就像是雪中的寒梅,风中孤松,任何的冰雪风暴都休想将他们击倒。

没有说什么事能将他们击倒的!

雪还在飒飒的往下落,可是,这两人都没有戴雪笠,也没有打伞,他们明明是从雪地里走进来,但他们身上偏偏连一片雪花也找不到。

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们腰畔的剑。

左边老人身上空无一物,目中满是笑意,显然刚才这把飞刀就是他所发。

右边稍矮老人腰畔却斜插着一柄剑,剑柄向右。

但白马公子再一注视,才发现这根本就不能算是一柄剑。

那只不过是根白色的木头而已,削成剑的形状,边上既没有开锋,剑把上也没有护手,只不过剑尖削的很尖而已,这看来简直就像是小孩子手中的玩具。

但你若知道他是谁,就会知道,这世上绝无人能削段这根木头,也不会有人能击落他手上的这根木剑。

他的剑出手,也绝无任何人能够抵挡。

他要用剑刺落三丈外母苍蝇,就绝不会刺落母苍蝇背上的公苍蝇。

他的出手纵然不是这世上最快的人,但那也差不多了,因为能比他更快的最多只有一个。

这世上敢用这种剑的人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一个。

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胜旧人。

三十年前的那个时候,江湖上风起云涌,鬼神莫测,黑白两道高手辈出。百晓生作兵器谱,仅在谱上排名的男子高手就多达四十八位之多,这还不算风尘异人和女子高手。

冷兵器时代,练武的人也不知有多少,能在谱上留名的当然都是不简单的人,这四十八个人当然都是些极可怕的人。

但俗话说的好,“人争一口气,佛为一炉香”。这些高手为争在兵器谱中排名,也不知到底陨落了多少,余下的也只不过十多位而已。

就在这个时候,江湖道上出现两个少年剑客,其中一人自称荆无命,因为他每次和人交手,都像是不要命一样。

荆无命也用剑,他的剑无人能挡,被评为江湖上近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快剑客。

但荆无命却自小李探花和上官金虹那一战后,就不知去向,这许多年来,也未听说过他的行踪,到如今,是否还活在这世上,那也难说得很。

用刀的总喜欢砍用刀的脑壳,用剑的也比较喜欢用剑的晦气。

荆无命平生唯一的对手就是另外一个少年剑客。

这个人更是怪异,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也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甚至连他的师承来历都不清楚,他突然就在江湖上出现了,就好像是孙猴子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一样。

人们只知道他的剑出手无人能挡,简直就像是飞一样。

这人很少出剑,但一出手就得致人死命,因为他练的就是杀人的剑法。

但这人的剑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剑,荆无命的剑还是名家打造,但这人的剑只不过是块三尺长铁皮而已,连剑锋也都没开,只是用两块木片钉在铁皮的一端,另一端磨尖了,就算作是剑和剑柄了。

他的剑连剑鞘也没有,平时不用的时候,就斜斜插在腰带上,所以人们往往忽略他这个人和他这把不是剑的剑。

可是等到他要杀你时,你就算面朝地板赖在地上不起来,他的剑还是有办法刺穿你的咽喉,而绝不会伤到你的后颈。

好像这么样一个人,简直就像是一个活鬼,就算西门吹雪复生,叶孤城再世,只怕也得弃剑甘心认输。

但幸好他要杀的人根本就不能算作是个人,否则就算你顶着香案求着他杀,他也不会动你一根汗毛。

能练成绝世剑法的人,当然都是些独立专行的人,脾气当然都有些古怪。

这个古怪的少年剑客自称阿飞,黄河两道的朋友却送他一个绰号‘飞剑客’。

阿飞平生只有一个朋友,就是后来被人尊之为侠圣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阿飞的来历是个秘密,他是如何练成这隔世一剑的也是一个秘密,但如果说着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分享阿飞的秘密,那么就是李寻欢。

也只有李寻欢才知道阿飞是更早一辈的名侠沈浪的后人。

如果说阿飞是个怪物,那么李寻欢更是怪物中的怪物,这世上本来不应该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因为他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能做到的,也不是人愿意做的。

无论什么人,做事都是需要理由的,这个理由当然是要对自己有好处,因为人本来就是一种自私的动物。

但李寻欢做的事根本就对他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换句话说,就是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两个人能成为朋友,这倒实在是件很奇怪的事。

小李探花不但怪,而且是个秒人,他好像总有法子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做的事更绝,你要他做的偏偏不做,你不要他做的,他偏偏抢着去做了。

他做的这些事,当然都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而只对别人有利的。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如果你说刀,人们第一时间很可能会想到菜刀,因为这和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但你若是说到飞刀,估计一大半人立即就会想到‘小李飞刀’。

李寻欢练的就是飞刀,小李飞刀,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也绝不是别人能够冒牌顶替的。

小李飞刀绝不只是一把刀,也表示着一种精神,一种博爱、仁慈、宽容,对邪恶绝不妥协的象征。

小李飞刀已经成为人间正义的象征,江湖上混的人,甚至有很多都相信,只要邪恶笼罩这片大地,小李飞刀就会突然出现。

但李寻欢这个人自己却一生活在落魄潦倒中,看到他的人都认为这只不过是个病鬼而已。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江湖上的名医叶天士就诊断他患有肺痨,绝不会活过三十岁,但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却偏偏还是没有倒下去。

他喜欢喝酒,但偏偏醉不了。他喜欢雕刻,却偏偏不将手里人像雕刻完成。

都说男人好色,好色男儿本性情,若是一个男人看到一个美女连一眼都不看,那么别人就会认为他是个伪君子。

女人当然也好色,男人色在眼睛里,女人色在心里。

我若是说用心里想比用眼睛看更坏,估计脑袋立即就会被人打破十七八个窟窿,但这却是事实。

李寻欢当然也‘好色’,他常说‘酒’和‘女人’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东西,他就是为了这两样才活下去的,但江湖上最美的女人脱光了衣服坐在他怀里,他却又偏偏连碰都不碰他。

这个女人后来恨他入骨,恨不得一口一口咬下他的肉来,很多次挖陷阱来让他跳。

在他后来遇上成为他妻子的孙小红外,平生只喜欢过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喜欢他,他却偏偏将这个女人让给别人做妻子。

但这都不算什么,因为他却还有更绝的,竟然将自己的家园送给他结拜的大哥,也就是他的情敌,但这个结拜大哥却出卖了他,最后却又为他而死。

他喜欢的这个女人也恨死了他,但却偏偏在他生死一发间跑来救他。

江湖上有名的剑客‘嵩阳铁剑’郭嵩阳来找他比剑,他本有三次机会将郭嵩阳毙于刀下,但他却未出手,等到他杀气竭,刀锋折,郭嵩阳反而心甘情愿认输。

因为郭嵩阳已为他人格所感动。

后来,这位名剑客成为了他的朋友,最后却又为他代他赴战,鹰愁涧一役而亡。

少林寺的和尚吃饱了饭,闲的没事,找些事来和他为难,要将他抓回寺中囚禁起来,他却又偏偏在这个和尚中毒后,又千里迢迢护送这个和尚回家。

所以很多人骂他是呆子,也有人骂他是是疯子,更有人骂他是负心汉。

但他却偏偏不是呆子,更不是疯子,甚至还有人说他是情圣。

只不过是因为他做的事,都不是别人能做的,也绝不是‘人’所能做到的,所以有很多人恨不得他死,但另外有些人却又不惜牺牲自己来保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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