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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袭、警察叔叔来救人啊(2 / 2)

其他警察们也很茫然,他们倒是看到了点什么,但又好像没看到什么,只觉得眼前一花,站在平胸女警身边的那个怪人好像对着酒吧冲过去了,但是他刚刚起步,就出现在了酒吧门口,再闪了一闪,就没入了酒吧里面,这个过程实在太快,连眨眼都来不及。

感觉最怪异的是当当哥,他穿着一身花西装站在酒吧门口,手上挥舞着麦克风,耀武扬威十分得意,虽然警察那一轮小手枪齐射吓了他一跳,但问题不大,他依旧站在盾牌后面毫发未伤,打算再威胁警察两句,如果对方还不妥协,就派手下杀一个人质扔出来,这样警察就一定会派车辆来接送他出城了。只要离开双庆市,潜入山林,天高地远,凭他翱翔。

突然,他感觉到身边刮过了一道凉风,左边好像有人跑过,但是左边明明没人啊,手上拿着的麦克风居然不见了……刚才发生了什么?

林白只抢了他的麦克风,就直接窜进了地下。他虽然是Diao丝但人却不傻,如果先对付门口的当当哥,他豁出去了叫里面的手下杀死人质,那么三十几条人命就会在这里陨落,林白可肩负不起这样沉重的后果。所以他把第一步的目标放在了地下的人质身上,用叠加了十层的神速超能力窜进了地下。

十层神速超能力需要500点正义力量,损失很大,但成功救人能赚回三千多点,这样的生意是可以做的。他仿佛化为一道风,穿过了酒吧大门,下了楼梯,没有任何人能看清楚他的身影……

地下酒吧里灯光昏暗,大厅中间的桌椅都被踢翻在地,三十几个红男绿女双手抱着蹲在地上。有十二个花衬衫守着这些人质,其中五个人手上拿着手枪,没有AK47这一类的重型武器。看来当当哥的武备也不够足,就门口架着AK47,里面都没有,这就叫“马屎皮面光,里面一包糠”。

林白拿起了麦克风,大笑道:“看到人质了,我能救出他们。”

音箱是架在酒吧门口的,林白在地下说话,声音却是传到地面上,当当哥身边的两个大音箱一起对着街道上传递着林白的笑声:“看到人质了,我能救出他们。”这把当当哥吓了一大跳,麦克风怎么就跑到地下去了?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平胸女警顿时大喜,别的警察还不敢相信这句话,但平胸女警却是相信的,那个力大无穷,身手敏捷的妖猴在蒙面怪人的手掌心上连个筋斗都翻不起来,当当哥手下的几个花衬衫难不成还能比那妖猴强?

不相信林白实力的人其实不少,比如看守人质的十二个花衬衫,尤其是那五个拿着手枪的。据说人的胆量与手上的武器强度成正比,原始人手上拿个木棍子,面对老虎难免有点虚;后来猎人们有了钢叉,就敢和老虎叫板儿抢山大王的位置;再后来有了枪械,人们就把老虎抓进动物园里关起来,周末带上孩子去围观……

五个花衬衫都举起了手中的枪对准林白,他们要是稍稍聪明点,就应该对准人质的,其实对着人质也没用,林白既然已经站在他们面前,那他们就连扣下扳机的机会都没有了。十倍神速超能力的速度绝非等闲,只有同样拥有超能力的英雄或者怪物才能跟得上,普通人在林白面前就是数倍的慢镜头回放。

林白冲到第一个花衬衫的面前,夺下他的枪,然后正手反手抽了他五个耳光,再把他一脚踹向旁边的垃圾桶。然后跑到第二个花衬衫面前,把他的枪取下来,从桌上的水果盘里抓了一只香焦放在他手里。再到第三个花衬衫面前,把他的枪口换了个方向对准第四个花衬衫的大腿,然后把第四个花衬衫的手枪换个方向瞄准第五个花衬衫的大腿,当然也要顺手把第五个的枪瞄准第三个的……

把这一连窜的动作全部做完,林白就伸手堵住了自己的耳朵。

“碰碰碰”三声枪响,三个花衬衫大腿中枪,惨叫着倒地。另一个则飞进了垃圾桶,只有一个幸运的花衬衫拿着香焦呆立着,他是唯一没被教训的,原因仅仅是他看起来长得比较丑,林白觉得人家已经很丑了,说不定人生早就悲苦不堪,就不要再欺负他。这个就叫“人艰不拆”,是一种很美好的品质。

拿枪的花衬衫全都倒下,剩下七个没枪的和一个拿香蕉的。林白笑嘻嘻地道:“你们自己躺下,还是我来把你们殴打得倒下?”

这句话问了也是白问,原本抱头蹲在地上的三十几个红男绿女突然跳了起来,既然敌人没了枪,他们还怕个菜篮子,三十几个打八个,不要太轻松。尼玛的,心情好好的来酒吧里喝点小酒,泡泡妹子,钓钓凯子,混个找个炮友,居然被黑社会抓来做人质,太他喵的看不起人了。幸亏来了个蒙面怪人营救,不然还不知道要被玩成什么样子。

红男绿女们冲上去把那八个花衬衫一通暴打,其残忍血腥程度,连林白都不敢看,捂着眼退了三大步。

一个花衬衫被人扒了裤子,用脚猛跺他的小象鼻,那画面……啧啧……

林白拿起麦克风大叫道:“警察叔叔们快进来救人啊,里面要出人命案了啊!”

(咳咳,公公没招了,但还是想求推荐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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