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酒足饭饱。
林夏提议去北海滑冰,程峰则提议去KTV唱歌。
他现在脚又痛得厉害,坐着都针扎一般的痛。再去滑冰,非把脚剁了不可。
两人争来争去,都没结果。
“哎,我提议你们还是回母校看看吧。”铜锤见他俩争得激烈,连忙笑着劝道,“这个夏天,学校就要搬到昌平了。到时候,这里都会被拆了。”
听他这么说,众人都点点头,连林夏都没再争。
其实,她刚才跟程峰看似争得激烈,不过是在撒娇而已。
……
当下,众人就结伴走进了燕京经贸大学。
就见校园里还有很多学生在,踢足球的,打篮球的,大声背英语的,躲旮旯约会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看到这些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大家都不禁想起上学的日子,一时感慨不已!
“疯子、小猛、肥四,还记得咱们的草坪乐队么,当年不就是因为在这里表演,才一举成名的么?”吴狄指着操场上的草坪道。
大家点点头,都笑了起来。
“那再唱一首吧。”林夏笑着提议道,“让我见识一下草坪乐队的风采。”
“好啊,来一首《朋友》,我起头儿~”吴狄笑道,随即唱道,“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大家一听,都跟着附和起来。
悠扬的歌声,随即传遍整个操场。
……
大家一直在学校玩到九点,随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对他们来说,大学学校真的如同象牙塔一样,自由、纯真、美好。
可惜,毕业之后,进入社会,这种快乐就一去不复返了。
而越是如此,就越令人怀念。
“哎,反正时间还早,咱们去喝酒吧。”程峰又提议道。
“不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要回家了。”沈冰摆摆手道。
“对,丫头明天还要备课呢。”项南点点头道,“我们先走一步,改天再约。”
程峰见留不住,也只得罢了。
“疯子,你想喝酒了,我陪你呀~”林夏主动请缨道。
“都这么晚了,还喝什么酒啊。”程峰一听,却是把嘴一撇,“你看人家沈冰,生活多有规律,事业多有追求,学学人家!”
说完,他自己先开车走了。
“哎,哎~”林夏连喊两声,没把他叫住,不禁郁闷的跺了一脚。
……
随后几天,沈冰在幼儿园上班,项南则在家中码字。
另外还负责买菜、做饭、刷锅、洗碗、打扫卫生等家务。
白天送沈冰上班,晚上做好饭,等她回家。
吃完饭后,沈冰备课,他再码字。九点钟,两人一起看部电影,然后洗漱,上床休息,小日子过得平淡又幸福。
……
相比起来,程峰的日子却是越过越糟心。
沈冰白天在幼儿园上班时,他就像个變态一样,跑去幼儿园门口,躲在车里拿着望远镜偷窥。